看过来,巴中这些企业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 招商动态 |2016-08-11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抓好消费稳定增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对全市性或规模影响较大的促销活动进行扶持,那么,有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呢?
企业搞促销签订单
三种情况可获政府奖励
根据《通知》要求,鼓励限上企业开展受众明确、特色鲜明的促销活动,重点抓好消夏啤酒节、“ 金九银十”促销活动、光雾山红叶节、通江银耳节、迎春购物月等活动,拉动消费增长。对年内开展促销活动3 次以上且当期销售额同比增长20%的限上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类似酥肉节这样的节日巴中每年有20余个,促进了全市旅游消费市场的发展
◆◆◆对企业参加省政府“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和市级组织的市场拓展活动且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参加未统一解决展位费的“三大活动”按展位费支出的70% 予以补贴。
◆◆◆对签订单笔订单2000万元或单次活动累计签订订单3000万元以上,且按合同兑现落实订单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签订外贸订单销售巴中本地产品且年度落实的按照订单一美元奖励人民币0.02元的标准补助。
◆◆◆同时,鼓励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本地市场缺乏的品牌企业或特色服务,对新引进品牌企业或特色服务且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个转企”等4种情况
最高奖励3万元
除了多种措施刺激市场消费外,市政府还对"小进限(规)"、" 个转企"、"引名企"、"电进限(规)"这四项工程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符合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的,指导企业申报入库。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3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接近或达到限额标准的个体经营单位发展壮大,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单位进限入库。
◆◆◆对经营业绩较好、连续三个月达到限上标准且转为法人企业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巴中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建设消费载体,形成集聚力强、吸附功能好的消费平台,做大做强消费规模;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做大电商企业规模。
◆◆◆大力引导符合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条件的电商企业申报入库,对新入库的电商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编辑/晚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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